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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 办公室(人事、党委、工、青、妇) 』
    组织协调行政日常工作、负责文秘、档案、保卫、交通、通讯、保密、宣传、接待等工作;负责劳动人事、工资、社会保险、职工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;负责办公场所、办公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;负责党群的日常工作和工、青、妇工作;负责地质环境资料的管理。

『 计划财务室 』
    负责地质环境监测规划、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;协助厅环境处承办部、省下达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计划资金管理;拟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,管理各类资金和资产,管理所办经济实体。

『 地质环境信息室 』
    负责全省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建设、管理和维护,指导各市(州)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建设;承担地质环境信息系统软件开发;负责组织全省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成果的数据化处理;发布公益性、基础性地质环境监测成果信息;编制全省地质环境状况年报及公报。

『 地下水动态研究室 』
    负责全省地下水动态及地下水环境的监测工作;承担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的数据采集、分析、处理和预测预报;承担成都平原重点地段的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;编制全省地下水水情公报。

『 地质灾害研究室 』
    负责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调查,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,编制全省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及地质灾害的年报、通报和公报;提出地质灾害预警工程项目的设置建议;承担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、调查和评价;承担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汇总、分析、处理、预测预报;负责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指导、培训和普及工作;组织贯彻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。

『 综合研究室 』
    组织地质环境监测规范、技术标准和有关规章的培训和学习;承担全省地质灾害的勘查、设计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、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;可承担地热水、矿泉水的勘察评价及土地勘丈、土地勘测定界;受厅委托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监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