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关于我们 >> 业务指南 >> 单位介绍
『 简介 』

    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于1979年,是隶属省国土资源厅的行政事业性单位。主要任务是从事地下水水质,水位监测,地质灾害监测,地质遗迹保护性监测等等。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工作,现已在广东省布设形成了密集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群。并随时向省、市政府及所需部门提供包括地下水资源量,地下水水质现状。地下水水位现状等具体数字。

    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现有人员34人,其中高级工程师10人,工程师10人,助理工程师和其他附属人员14人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20人,占全站总体人数的60%以上。 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现在从事的专业范围包括:1.水文地质勘查与评价;2.工程地质勘查与评价;3.环境地质勘查与评价;4.地质灾害勘查与防治;5.环境地质评价;6.遥感地质等。 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自成立以来,完成省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几十项,所荣获的省、部级科技成果奖也有几十项之多。

『 主要职能 』

    1、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、计划;参与编制地质灾害、地下水、地质遗迹等环境资源规划;对全市(州)地质环境监测站进行业务指导。

    2、负责提出地质灾害预警工程项目的设置建议,承担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、调查研究、评价和防治工作;开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工作,推进和建立全省地质灾害“群测群防、群专结合”的监测网络体系;组织地下水、地质遗迹、矿山地质环境等地质环境的动态监测预报工作,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。

    3、提供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对策建议;编制地质环境、地质灾害、地质遗迹、地下水资源的年报、通报和公报;建立和完善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速报制度。

    4、承担全省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接收、汇总、分析和处理以及全省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、管理,向厅及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交各类监测成果及政策建议。

    5、开展地质环境监测的技术培训、交流与合作。

    6、承办省国土资源厅及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交办的其他事项。